1。應用腕帶的目的:
1)病人流動過程中能高速織帶被正確的識別(加床、轉床、手術、用藥取藥、外出檢查)。
2)有過敏史者有醒目標記,隨時提醒,方便核對。
3)意識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確識別。
4)確保母嬰的唯一性,防止相互混淆。
5)醫生查房時可使用讀碼器掃描條形碼腕帶,准確快速識別證帶地確認病人、讀取病人信息。
2。哪些病人應用腕帶識別?
1)凡入急診搶救室、觀察室就診、住院病人及在門診功能科室進行無痛人流、無痛胃鏡等中深度鎮靜、麻醉病人均需佩戴腕帶。腕帶中病人信息包含姓名、出生日期、住院號(門診病人:姓名、年齡、就診卡號)、性別、科室、床號和供PDA掃描器PP織帶掃描錄入系統的條碼/二維碼等。
2)對無法有效溝通的患者應使用“腕帶”作為患者的識別標志。
例如昏迷、神志不清、無自主能力、手術、輸血、不同種語言、語言溝通障礙的患者,至少應在重症監護病房、手術室、急診搶救室、新生兒等科室中得到實施,以便准確無誤識別病人。
3。使用腕帶的注意事項:
1)“腕帶”填入的識別信息必需經二人核對後方可使用,若損壞需要更新時同樣需要經二人核對。
2)查對要求:在抽血、給藥或輸血時,應至少要求同時使用二種查對的方法。尼龍織帶 (不包括僅以房號、床號作為查對的依據),並要求患者自行說出本人姓名,經核對無誤後方可執行。
3)與患者溝通:在實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創高危診療活動前,操作者都有主動與病人溝通的方式,作為最後查對確認的手段,以確保正確的病人、實施正確的操作。
4)完善關鍵流程查對措施,即在各關鍵的流程中,均有改善病人查對准確性的具體措施、交接程序與記錄文件。
5)手術病人(包括微創手術特多龍織帶)、危重病人以及過敏性體質病人必須佩帶,作為病人識別標志。
6)入院時無過敏史者佩帶“無過敏標志”的腕帶,住院過程中如發現藥物過敏,應跟換“過敏標志”的警示腕帶。
7)按操作規範給病人佩帶腕帶,墊1-2指按緊搭扣,松緊適宜,防止扭曲勒傷。病人出院時去除腕帶。
8)執行各項治療、護理操作時均需要核對腕帶。
- Jun 20 Tue 2017 17:27
“腕帶”識別標識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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